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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追问材料办理进度,要求尽快书面答复(执法监督处)

咨询行政执法监督处,是否收到EMS编号为1385636895021反映材料的信函?1月16日10点41分提示本人签收 
关于律师工作处调查取证不保留证据,严重违法的行为尽快督办,以为此《委托代理合同》涉及到我全体职工众多合法权益问题。内容多处涉嫌违法。律师工作处不依法开展工作是不对的。涉嫌包庇。
建议执法监督处尽快依法依规办理,尽快书面答复,以免产生更大不良影响!
2025-01-24 15:30:40

陈旭东先生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通道向我们反映问题。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过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问题的信函已收到,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正在办理中。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2025-01-27 1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