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局长信箱回复查看
主题:关于在春节期间对长春市司法局相关部门相关个人涉嫌不作为违法问题进行披露的通知。
鉴于我们在长春市司法局局长信箱咨询问题未能得到最后结果,司法局相关部门之间“互动合作”,已经涉嫌对《答复意见书》中提到的衡丰律师事务所田大原律师进行包庇。 我们将对你们的涉嫌违法行为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公布。

1、关于律师工作处在调查取证时候不留存证据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向社会披露。
2、关于对行政执法监督处对律师工作处不监督涉嫌包庇及在局长信箱答非所问的细节进行向社会披露。
3、对科技信息处对局长信箱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答复的具体细节进行披露
4、对长春市司法局王承伟局长涉嫌包庇田大原律师,把我们对《答复意见》提出的疑问,说成是我们“对田大原律师的投诉”。典型的转移问题,制造矛盾相关细节进行披露。
5、科技信息处局长信箱佐姓工作人员说答复都是王承伟局长开会确定的录音公布
6、行政执法监督处说:《委托代理合同》涉及下岗职工问题,很多经济秘密的录音公布。
7、《答复意见书》中提到的代理意见来源于宽城区发改局和刘影,并非原告。证据进行公布
8、给司法局邮寄的四封问题反映材料信函内容进行公布
9、从司法局拒绝交出《委托代理合同》到后期《委托代理合同》调查后没留存(宁可以行政为行为违法为代价)。也不肯交出《答复意见书》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委托代理合同》细节进行公布
10、长春市司法局拒绝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的证据公布。

备注:
1、以上披露通知内容,如有异议请在1-2个自然日联系我们,否则视为放弃。
2、披露通知传递渠道顺序为:①长春市司法局局长信箱;②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③互联网社交媒体
3、春节期间披露违法具体细节问题采取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进行,不排除真人视频出境、文字、图片等形式。采取证据+解说的形式,目的是让更多人了解并进行监督,涉嫌违法行为细节内容一经发布,拒绝和谈、拒绝删除。
2025-01-24 17:36:44

陈旭东先生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通道向我们反映问题。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过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局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处室对您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我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您回复。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2025-01-27 14: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