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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诉长春霄云律师事务所
未与我签未约合同,私自与我母亲签约合同,私自取消代理合同骗我母亲签解约合同,非法占有律师5000元多次讨要不予退还,还拒绝沟通!
2025-11-07 13:00:00

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通道向我们反映问题。针对您提出的投诉问题,经过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关注。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所留号码为空号,无法联系到您。您投诉的辽宁霄云(长春)律师事务所属于南关区司法局主管,按照相关规定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调查核实处理。您的投诉材料我局已经按照规定转给南关区司法局,您也可联系南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监督科投诉,投诉电话(0431-89235595)。下一步,我们会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律师队伍。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2025-11-13 09: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