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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回复查看
主题:二道区司法局未按流程规定处理孙琳红律师投诉
本人在10月21日提交投诉材料,接待人承诺两个月内书面回复。期间没有主动给与本人有任何沟通。到两个月了打电弧问询进度,又告知三个月。法规规定的两个月为完成要书面告知并说明原因。可接待人员不但没有书面告知,本人主动电话联系轻描淡写的一句三个月。理由是联系被投诉人不来导致延期。请局长查办该违规行为。并按规定给本人答复
2025-12-22 10:49:02

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向我们反映问题,经过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规定我局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为了解实际情况,我局与您电话联系后,又联系了二道区司法局。据二道区司法局反馈,已于2025年12月22日就您投诉事项进行了书面答复。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2025-12-23 13: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