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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回复查看
主题:文件效期与清理
依据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关于长春市扶残助学金补贴发放的通知,长残联联发〔2019〕10号,此文件是否过效期并清理?
2026-03-26 01:14:14

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向我们反映问题,经过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解释”的原则,《关于长春市扶残助学金补贴发放的通知》(长残联联发〔2019〕10号)的制定机关是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问题请向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咨询。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2026-03-26 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