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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诉吉林国利律师事务所虚假宣传,违规收费,霸王条款,不予退费
本人因与上海新荣人力资源、上海宇合劳务派遣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于2026 年 4 月 8 日与吉林国利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6000 元。
被投诉人在合同及服务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设置霸王条款,排除委托人合法权利
合同约定: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非因律所原因未达预期,费用一律不退;委托人投诉维权,反而赔偿10000 元违约金。
上述条款不合理免除律所责任、加重委托人责任,依据《民法典》第 497 条,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劳动争议案件违规风险代理
合同第五条约定按 ** 回款金额 5%** 收取风险代理费,违反国家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
未依法履行服务义务,服务严重缩水
被投诉人收取高额费用后,合同显示只是提供法律咨询、证据整理、文书代写、立案指导
2026-05-19 15:08:18

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向我们反映问题。针对您投诉的问题,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关注。您投诉的吉林国利律师事务所,经查:吉林国利律师事务所属于南关区司法局管辖的律师事务所,您可以拨打长春市南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监督科电话投诉(联系电话0431-89235595)。下一步,我们会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律师队伍。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2026-05-20 15: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