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回复查看
| 主题:投诉吉林腾拓律师事务所违规调档、恐吓当事人、违规执业、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不予退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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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朱文琪,身份证号:360982200001155525,电话:13268673030 被投诉人:吉林腾拓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220000MD036360XG 一、投诉请求 1. 责令退还违规重复收取的费用共计:53000元(列明:24000+12000+17000=53000圆) 2. 依法查处该所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违规转委托、不按约服务、不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3. 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事实与理由 1. 本人与张成离婚纠纷,委托吉林腾拓律师事务所,主合同4360元已包含咨询、诉状、立案、指导开庭等服务。 2. 该所利用信息不对称,先后签订3份补充协议,重复收取增值服务费、异地开庭费,合计53000元,属于分解收费、变相高价,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 该所未按约定提供对应服务,擅自转委托第三方律师,未充分告知且收费畸高。 4. 多次未按约定开具发票,财务不规范。 5. 大量格式条款排除律所责任、加重委托人责任,显失公平。 三、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25、32、52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 四、证据清单 1. 委托合同及3份补充协议 2. 转账凭证 3. 聊天记录 4. 案件进展情况 投诉人:朱文琪 日期:2026年06月01日 2026-06-01 16:4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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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向我们反映问题。针对您投诉的问题,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关注。您投诉的吉林腾拓律师事务所,经查:吉林腾拓律师事务所属于二道区司法局管辖的律师事务所,您可以拨打长春市二道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监督科电话投诉(联系电话0431-85138833)。下一步,我们会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律师队伍。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2026-06-02 14:15: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