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 主题: 关于实习律师转所的实习期计算问题 | |
您好,请问实习律师在一年实习期内与指导律师一起转所,不更改指导律师的情况下,需要重新计算实习期吗?具体流程和手续怎样办理 2026-07-06 12: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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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通过局长信箱向我们咨询问题。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关注。您咨询的问题是律师实习相关问题,应咨询长春市律师协会和吉林省律师协会。我们工作人员已经与市律师协会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相关规定,根据市律师协会答复:实习律师在实习期内与实习指导律师一起转所,不更改实习指导律师的情况下,不需要重新计算实习期。市律协电话:0431-84653907,方便您进一步咨询。下一步,我们会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律师队伍。 回复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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