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服务保障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二十五条措施

时间:2019-04-24 11:0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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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省委十一届二次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及四次全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分别就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建设数字吉林和数字长春做出了全面系统安排。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力量的重要组成部门,在服务保障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中肩负重大职责使命,必须立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站位,精准施策,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为新时代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加快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意见》,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总结提升既往工作实践,制定推出如下服务保障措施。 

一、着力实施助企营商的精准法律护航工程 

1.推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重要规章制定、重点项目引进、公共突发事件处理的咨询论证,防范决策风险,做到依法行政。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协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2.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精选100名优秀律师,重组“服务长春全面振兴发展法律顾问团”,设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投融资、房地产、涉外等10个专项法律事务组,全方位全领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组织引导专业律师服务团队,配合各级政府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帮助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问题,推动长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3.对接服务重大项目和“双创”基地建设。组织全市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对接旧城改造提升、伊通河综合治理、地下综合管廊、地铁建设等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对接重点“双创”基地,积极提供法律咨询、评估论证、诉讼代理、证据保全等法律服务,确保项目建设依法规范运行和“双创”基地健康成长。 

4.护航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落实“三抓”部署,深化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深入落实“助推企业发展20条措施”,畅通线上、线下两条绿色通道,完善“法律服务助企、法治宣传惠企、人民调解稳企”三个平台,开设助企服务热线,举办法治培训讲座,提供方案化、菜单式的“法律体检”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5.服务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防范。组织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围绕民间非法集资、政府性债务、企业融资、房地产波动、校园贷等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帮助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超前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引导、服务沟通、预警监督作用,帮助金融机构有效防范化解金融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预防和减少诉讼。搭建司法鉴定机构服务保险行业平台,维护群众利益,防范法律风险,剪除不良赔付,预防保险腐败,助推保险行业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二、着力构建惠及民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6.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完善覆盖城乡的市、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屯)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研发开通12348长春法律服务网(智慧长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3+X”为供给模式,研发推出更多法律服务项目和产品,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普惠高质法律服务。 

7.深化法律惠民行动。深入实施“法律惠民15条措施”,落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机构设立便民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实行费用减免、提供网上服务等惠民举措,常态化开展“每月15日公益法律服务日”,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普遍建立微信法律服务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8.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建立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法律援助由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扩展;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强化“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快速服务圈建设,实现应援尽援、优援速援。 

9.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接146个贫困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法律困扰,激发困难群众脱贫内生动力;落实扶贫包保责任,加快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确保包保村屯困难群众稳步脱贫;建立法律扶贫长效机制,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贫困村困难群众与全市人民一道跨入小康。 

10.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法律服务呵护长春碧水蓝天”专项行动,逐步为我市三级河、湖长配备法律顾问,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宣传、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证据保全公证、损害赔偿代理、矛盾纠纷化解、公益诉讼等系列法律服务,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三、着力营造有利振兴的法治优良城市环境 

1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推动各级党政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1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为重点,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园区)、进单位、进网络等活动,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重点人员普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载体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机关、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4.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实事工程。每年选取一批党政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利用法治手段和方式,破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假冒伪劣、非法传销、网络安全等民生和社会问题,让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法治优良城市建设成果。 

15.繁荣具有长春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挖掘、研究、整理地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举办法治文化节,组织开展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创意新颖、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将更多的法治元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础建设、旧城改造中,集中打造一批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区、法治校园、法治农家院,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四、着力完善保障发展的矫治维稳工作机制 

16.创建平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法行为规范化、监管手段信息化、教育矫治人性化、医疗康复社会化、设施保障标准化、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分步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所升级改造工程,填补禁毒预防教育、戒毒康复机构空白,推动构建具有长春特色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格局。 

17.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和安置帮教工作,创新教育矫治方式方法,向社会输出合格守法公民;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实施法律、助学、医疗、就业等综合性救助;推进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18.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开展“多元防范化纠纷,纵深排查促发展”专项行动,实现矛盾不上交。大力发展壮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挥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作用,积极调处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9.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健全完善第三方、第三地的信访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建立律师调解机构,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新模式,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20.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参与敏感案件辩护代理和鉴定的指导、服务、监管,组织律师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排查吸毒、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等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及时上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广泛宣传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有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氛围。 

五、着力规范效能至上的司法行政政务服务 

21.推行“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智能一体化的长春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立终端齐备、网络贯通、技术成熟、标准统一、上下联动的司法行政政务专网和“司法通”移动办公平台,实现云端上运行管理、指尖上处理政务、移动终端上办公,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工作智能化水平。 

22. 优化司法行政审批服务。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范围,推行一张网、一枚章、一个窗口的高效办事模式和“一套标准办审批”制度,推动审批服务全面提速增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明晰权利责任清单,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进政务公开、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党派团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服务窗口单位管理,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创造简洁高效的政务服务软环境。 

23.开展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公证减证便民各项工作,进一步扩大服务事项范围。在全市公证机构设立“专职审查员”,推出办理公证提供证明材料清单和“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清单,减轻群众证明负担。积极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在全市公证机构设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重点办好遗嘱、小额继承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证业务。推动建立健全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公证服务能力和社会满意度。 

24.规范监管矫治执法和法律服务执业。以窗口单位、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规范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矫正等执法行为,规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对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执业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5.推进法律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法律服务行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管理、激励惩戒措施等信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秩序,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定期发布信用建设“红黑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