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220100-SF-JD-001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
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5号)、《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2号)
实施主体:长春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律师工作管理与法律服务监督处
查阅方式: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依法行政
主办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电话:0431-85803111 接待受理中心电话:0431-85802633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 邮编:130062 邮箱:ccssf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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