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对公司律师试点申请进行审核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08 09:44
字号:

项目编码:220100-SF-QT-024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 

设置依据:1、《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2、 吉林省司法厅《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实施主体:长春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律师工作管理与法律服务监督处 

查阅方式: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友情链接

中国法律服务网
中国普法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法律服务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