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220100-SF-JC-001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
设置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
实施主体:长春市司法局
承办机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查阅方式: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依法行政
主办单位:长春市司法局 电话:0431-85803111 接待受理中心电话:0431-85802633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 邮编:130062 邮箱:ccssf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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