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5-10 11:03来源:长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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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2020年,长春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一)新冠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强制隔离戒毒所持续保持“零感染、零报告、零炒作”的良好态势。临时安置湖北省、吉林市、北京市籍刑满释放人员工作受到省司法厅和司法部肯定。征集律师法律顾问合理化建议、合法性审查疫情防控文件、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为凭发票抽奖活动提供免费公证服务等工作,助力疫情防控。汇编复工复产法律事务疑难解读和政策法规手册,省委政法委公众号给予报道。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验在省司法厅会议上进行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惠企便民十项服务措施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抽调人员直接投入到社区排查等一线防控工作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10余个文件。继续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十件实事。高规格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启动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圆满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政府规章审核和修改工作。取消与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能无关的证明事项155项。对173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总量明显下降举办“乡村振兴新时代、惠农普法伴您行”农博会展会普法和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报告会,推出宪法民法典地铁专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三)服务全市振兴发展彰显作为。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对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等内容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肯定并全省推广。持续推进“万人助万企”工作,组建律师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1177件,法治体检400余次;提供证据保全文书等公证服务51153件;提供仲裁服务1406件,标的总额56.1亿元。落实幸福长春建设任务,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行动”,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主动服务脱贫攻坚,组织扶贫律师团开展扶贫普法活动。为包保的榆树市闵家镇二十家村协调资金完成水泥路硬化、新建文体活动广场、修建路灯,完成农家酒厂等产业扶贫项目。

  (四)维护安全稳定措施扎实有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连续8年无安全监管事故。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强化安置帮教。加强社区戒毒人员的监管,未发生肇事肇祸等事件。建成长春市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在12个县(市)区、开发区建立综合调解平台。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4554件,调解成功14383件,排查矛盾纠纷12682次,预防矛盾纠纷2013件。市司法局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称号。市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驻市政府信访大厅律师接待信访及法律咨询367件1100余人次。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对律师行业监督指导。

  (五)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建成五级实体平台6448个。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服务实现全天候不间断服务。全年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共提供法律服务25万件。在省内率先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4月份建成以来受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各类案件939件,接待咨询3361次。与省司法厅联合共建“省市一体化”新型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全省网络、热线和实体平台服务数据汇聚、业务联结、一体运行,并对全省1178个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和4366个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统一调度。

  (六)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项目化常态化推进《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推进组织工作服务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五十条举措》。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司法行政队伍”专项整治活动。实施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六个一轮”教育培训。夯实基层基础,验收星级司法所141个,推动司法办案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上线运行。顺利完成了调整公主岭市代管隶属关系后司法行政工作的对接过渡。完成全市律师协会换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长春市司法局作为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部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比还有差距:

  (一)队伍建设水平还需提升。县区级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少、专业人才少。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

  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个别单位在文件合法性审查上明显滞后;说服教育等文明执法手段落实不够,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普法宣传教育还需加强。少数单位对部门法普及不到位,对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宣传力度不大,影响面不广。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带头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发展。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长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落实任务,带头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带头研究调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大局。市司法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都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五化工作法”推进,真正实现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带头尊法学法。全面落实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准则》《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一把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的第一年,长春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领导机关的决策部署安排,把握“一条主线”,聚焦“五个重点”,强化“三个保障”,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推进长春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通过专题培训、组织举办法治建设能力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实现全覆盖的培训轮训。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健全完善立法立项、调研等机制,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和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督察,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依法行政重点,全力助推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筹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全面做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强化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继续开展“典型差案”评查、被纠错案件剖析等整改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四张清单”。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复议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配套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四个建设”总体安排。

  (三)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加强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制度架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深入推进“化解信访积案、加强产权保护、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制度。继续深化助企服务“123”工程活动、“万人助万企”活动。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队,开展“法治体检”。扩大商会民商事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组织开展“法治营商进行时”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四)聚焦普法和依法治理重点,助推法治社会建设。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七五”普法工作,争创“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和农博会普法活动,深入实施农村“法治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五)聚焦建党百年维稳重点,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平稳。坚持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协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推动“百姓说事点”、个人调解室创新发展和职能拓展。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推动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彩虹基地”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严格落实场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扎实开展信访攻坚工作,做好重信重访积案化解、中央巡视组移交案件和重点领域案件的化解。

  (六)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积极有效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和落实。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体化建设”。推进吉林省暨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联合运行管理中心建设进程。持续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领域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编辑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方便人民群众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产品。抓紧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清单,促进法律服务专业化多样化。在公证家事服务中心设立老年服务窗口,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

  (七)强化各项工作保障,夯实事业发展基础。持续深化政治轮训,切实提高政治教育实际效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解民忧”等爱民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智慧戒毒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智能管理平台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管理效能、管理水平。

                          长春市司法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