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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立法 助推科技成果落地

时间:2021-06-15 09:2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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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

  照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今年年初,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组成立法起草小组,启动了《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工作。

  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重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先后向在长知名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征求意见,并对杭州未来科学城、杭州国家自创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科创机构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研究吸收发达地区先进经验。

  《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足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发展需求,以调动各方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为核心,以实现“有的转”(解决源头问题)—“有权转”(解决权益问题)—“愿意转”(解决动力问题)—“转的顺”(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为主线,旨在解决国家法律和改革政策在本市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就落实国家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精神作出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从各方主体、行为、权责等全面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进行规范,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法治环境,为科技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