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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八”国际妇女节 普法宣传在行动

时间:2023-03-13 09:1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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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会议室内,来自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的赵雪律师正为在场100余名机关干部讲解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知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近日,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巾帼在行动”普法讲堂活动。
      活动中,律师引用热点案例对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九大亮点进行了宣讲,并根据自己参与的的家事类案件,围绕财产继承、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反家庭暴力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的讲解,还与参会的妇女同志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3·8”国际妇女节期间,长春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直属单位,邀请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等走进社区和乡村,以“同在法治蓝天下”为主题,集中宣传普及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最大程度提升女性朋友们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进法治长春平安长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