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明律师:
你在代理投诉人尹某与长春某公司诉讼案件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长春市司法局接受询问调查。
逾期不接受询问调查,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我局将依据现有证据,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可能给予你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限你在公告送达生效后5日内向本局依法提出是否听证,否则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你本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431-85802580。
长春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