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聘任407名同志为特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长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反映情况。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
邮编:130062
邮箱:148046431@qq.com
联系人: 刘建辉 张 博
联系电话:0431—81126652 85802671
长春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日
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拟在全市范围内聘任407名同志为特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长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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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