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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07 09:3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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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长春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长春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续深化法治长春建设实践。积极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顶层设计做出新部署。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述法述评会议。制定《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我市“构建智能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法治督察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中央法治政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106项,工作成效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志军批示肯定。对8个县(市)区、开发区和7个市直部门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推荐宽城区、公主岭市、九台区、双阳区、绿园区等5个市区参评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依法行政取得新突破。制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动落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启动开展“行政执法力量居民小区活动,全年开展活动460。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新型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立法和合法审查取得新成果完成《长春市人才工作促进条例》《长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对88部地方性法规、66部政府规章和92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对112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政府合同和政府协议、129件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深化“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农博会展会普法”等活动800余次。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创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7个,打造试点法治小区150余个,培养“法律明白人”8000余名。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举办法治文艺汇演下基层20余次,向司法部推荐法治动漫作品13个。

 (二)持续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挖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对接“六城联动”。编制《“六城联动”法律服务指南》,为企业提供清单式、条目式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和专项法律服务组,开展“法律服务对接重点项目”活动,积极跟进“六城联动”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法治支撑。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执法,组织全市24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6项。深化“无证明城市”示范创建,完善“无证明城市”示范创建制度体系,出台《长春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优化法律服务。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项措施》,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为近800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为企业减、缓、免法律服务收费530万元。全力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省市公共法律服务联合运管中心、长春国际仲裁院和13家律师事务所进入常态化运行。景俊海书记对联合运管中心建设和法律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积极参与中车集团哥伦比亚投资、国家开发银行俄罗斯债权追偿等重大项目,共办理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公证100余件。全市律师代理案件3.8万件,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797件、标的总额22.57亿元。

 (三)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职能、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发挥平台效能。依托五级实体平台免费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服务,解决基层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10.8万件。开通“网上办”“掌上办”等服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7×24小时服务,解答咨询42.3万余件。全市提供公证服务14.7万件,司法鉴定服务1.6万件。强化便民服务。出台《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出服务群众13项行动47条具体举措。启动开展“律师进居民小区”活动,累计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政策宣讲、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活动403次,服务居民群众6万余人次。圆满完成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春考区客观题考试组织工作。开展惠民援助。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全市共建成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8万人次,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58件。建立全省首家红石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驻吉新疆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建成“名人调解室”“老兵调解室”等个人调解室198个。携手东北师范大学等7所院校和10家调解组织,共同打造调解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助‘六城联动’战略、促‘万家万事’和谐”调解专项行动,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调解12436件,调解成功11944件。反映人民调解工作成果的微电影《枫桥之歌》获得第二届中国法治微电影展优秀作品奖。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存在建设水平不均衡现象,既体现在上下、区域、部门之间重视程度有差异、工作力度有强弱,也体现在各项工作之间成效的不平衡。

 (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败诉案件较多、败诉率较高,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还需加强。

 (三)服务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助力振兴发展的视野不够开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重要作用带头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落实任务,带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全面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三)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市司法局积极发挥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制定工作要点,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加大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向深入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的关键一年,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实施“十大工程”,推进“六城联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引航工程”,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体推进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高站位抓实法治长春统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全面部署、推动落实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五年规划重点任务。出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十项重要措施,加快“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建设。开展“双百”宣讲活动,深化宣传贯彻和研究阐释,持续推进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健全法治督察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创新督察方式,推动形成年度验收综合督察、重点工作专项督察、突发事件及时督察的工作新格局。组建依法治市调研组,分领域、分条块开展法治大调研。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重点任务,形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指导各县(市)区梯次做好省级第2轮、全国第3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域达标, 3-5个县(市)区达到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水平,1-2个县(市)区晋升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聚焦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地方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研究制定《长春市合法性审查流程规定》,依法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创新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方位式监督。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不断完善“首违不罚”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改革成效,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平台运用,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用好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整治行政败诉问题,推动实现行政诉讼受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高质量构筑法治社会基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大普法”格局。聚焦宪法、民法典等,广泛开展集中式、系统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全市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深化“送法进小区”,强化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评选命名第四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举办法治文艺汇演进基层活动。做好迎接国家和吉林省“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二)推进“法治护航工程”,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盘活法律服务资源,助力营商环境有效改善。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深入实施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立法项目专门征集、优先制定、重点审查, 重点做好《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创新法规、规章清理方式,着力消除体制机制方面障碍,为市场主体减负。严格审查行政机关是否遵循“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的处罚原则,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地生根。优化专业服务供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各产业领域资深法律专家,依托市律师协会,建立“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加强法律服务信息流、人才流、业务流整合,建立重点企业服务目录,推进法律服务下沉。深入推进“万人驻(助)万企行动”,为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持续落实《法律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二十项措施》,围绕我市100项市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组建“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团”,主动对接重大项目、“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法治体检”等护企行动。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重点完善、打造“两院三中心”,即,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完善长春国际仲裁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联合运管中心、完善律师执业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融媒体中心。打造全省高端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组织法务区高水平法律服务机构、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主动对接大企业、大项目和大型商事活动,为企业重点涉法事务提供“1对1”定制化高端法律服务。

 (三)推进“法律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资源整合运用。完善市、县、乡、村和网格五级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在更大范围内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构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推进仲裁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扎实推动改革进程,优化仲裁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能力,完善长春国际仲裁院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半径,提升公信力,扩大国际影响力,助力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丰富惠民便民举措。从严从细做好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持续开展“律师进小区”“普法进小区”等活动,大力推广“跨省通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等便民惠民举措。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建立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品牌工程。不断加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力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衔接,确保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开展“百姓说事点”“为民解事个人调解室”创建活动,探索多样保障机制,积极引导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工作者开展志愿调解,扩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有效覆盖。

                                                                                                                                     长春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