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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长春市司法局关于选任第三届市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25-04-02 10:5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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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的规定,长春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第三届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职责 
  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三)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二、选任名额 
  市级人民监督员由长春市司法局负责选任及管理。本次共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220名。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四、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一)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五、报名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推荐报名; 
  (二)个人自荐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六、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日至5月6日为报名期,现场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须知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长春市司法局一楼大厅。报名前请先进行电话沟通。 
  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填写《长春市市级人民监督员报名表》(见下载链接),2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4)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5)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登录网址http://jilin.rmjdy.cn:8443,进入“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选择长春市司法局,按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等。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昕桐   
  联系电话:0431-85802598

附件:

长春市人民监督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