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拟选任于涛等184名同志为长春市第三届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长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
邮编:1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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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春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