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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3-24 15:5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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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勇担重任、忠实履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把准正确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积极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制发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压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工作部署,推动公主岭市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召开党组会听取和研究关于政府立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矛盾纠纷化解、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问题。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在全局作专题辅导,着力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法治助企,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十五条举措》,多角度、多层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牵头开展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查处整改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突出抓住涉企检查这个“牛鼻子”,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措施,行政检查数量同比大幅下降,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开展“千名律师助企发展促振兴”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组织13家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永春生物医药城、龙嘉机场三期扩建等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三)强化制度保障,护航发展大局。完成《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7部法规规章的立法审查,对6项重大行政决策、142件政策性文件和重大事项、39份行政协议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为大冬会《承办合同》等文件审查磋商提供法律支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备案审查。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共同梳理形成“长春市立法项目储备库”,提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储备项目86个。动态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相冲突的规章及文件,废止政府规章1部,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
  (四)强化职能发挥,推动依法行政。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着力打造“窗口即来即办、指尖一键提交”的便捷化服务体系,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彰显。制定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措施和关于规范全市征收补偿工作的措施,有力推进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问题整治。组织召开长春市府院联动2025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制发破解重点领域疑难问题二十条举措,专题研究解决城建领域重难点问题。
  (五)强化多措并举,提升惠民成色。推动12348热线累计服务量超185万件。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600余场次,动态培养“法律明白人”8600余人。深化“律师进居民小区”活动,服务居民群众8000余人次。扩大“跨省通办”公证事项范围,全年累计办理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公证5000余件。在全市103家律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与市妇联合作设立“长春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持续推进吉林省涉外法律服务长春中心建设,构建涉外法律服务网络,组建涵盖专家学者、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的涉外人才库,推出涉外服务清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市公安局建立“三所”联动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够均衡,个别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基层单位的法治建设基础还相对薄弱。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多样的需要,司法行政队伍专业人才储备还不够充足。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养成尊法学法的思想自觉和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组织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服务保障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6部法规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持续清理各类妨碍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全力护航大冬会筹办工作。纵深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贯彻落实,加快打造涉企行政检查智能监管平台,大力推行“风险+信用”“综合查一次”“无感监管”等数字化监管方式和模式。制定《长春市商事调解组织合规运营指引》,精准提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化范本。
  (三)聚焦公平正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各部门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柔性执法清单、涉企行政检查清单,以及裁量权基准的调整和适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注重“个案纠错”与“类案分析”相结合,推动实现源头规范、以案促治。用足用好府院联动机制,推动重大疑难问题依法妥善化解。
  (四)围绕法律服务,抓实法治惠民工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体平台与热线、网络平台数据互通。深化“律师进小区”活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整合工会驿站、律师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等资源,聚力打造“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进长春国际仲裁院建设,探索建立“临时仲裁”“紧急仲裁员”等制度。设立涉外公证服务中心和公证服务“一带一路”专窗,满足涉外公证新需求。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复议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