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共同起草了《长春市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和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1.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sfjbsc@126.com。
2.信件邮寄至: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长春市司法局合法性和备案审查处,标注“意见或者建议”字样。
3.发送传真至:85805829,标注“意见或者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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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0日